8月28日,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28名各界代表被省监察委员会聘请为特约监察员。

根据《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试行)》的相关规定,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是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

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在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在省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省委和省政府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

根据《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试行)》的相关规定,特约监察员将履行下列五项职责: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制度、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省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办理省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全国人大代表、黄冈中学党委书记、校长何兰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省政府参事罗向阳受聘为特约监察员后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