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记者昨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已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细行动责任分工,严厉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责任分工方案,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今年6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将完成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强化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等七个方面任务。
目前,全市危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各地正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杜绝风险隐患;抽查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组织各地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评估,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移交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安全生产管理等问题线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
此外,根据《湖北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举报重大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形成群防群控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