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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1月开始,武汉市采取“红黄榜”制度,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红旗”鼓励,受表扬、领奖金;“黄旗”警示,作表态、挨处罚。

近两年来,这项制度在武汉市的城市综合管理领域,掀起一股“比学赶帮超”、个个争“红旗”的氛围。22家曾经被判“黄旗”的城区和责任单位,一路奋起直追夺下“红旗”,落后变成先进。

9月1日,武汉市城综委、市文明委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8月份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16个责任单位和城区被亮“黄旗”,面临资金惩罚和督促整改。

此次考核中,东湖风景区和黄陂区被列为“黄旗单位(区)”。江岸区永清街、江汉区民权街、硚口区荣华街、汉阳区晴川街、武昌区徐家棚街、青山区钢都花园管委会、洪山区张家湾街、东湖开发区左岭街、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邓南街、蔡甸区索河街、江夏区大桥新区、东西湖区将军街、黄陂区盘龙城开发区、新洲区凤凰镇被列为“黄旗单位(街道)”。

武昌区、蔡甸区摘得“红旗单位(区)”。江岸区大智街、江汉区汉口火车站、硚口区汉水桥街、汉阳区二桥街、武昌区珞珈山街、青山区八吉府街、洪山区武汉火车站、东湖开发区滨湖街、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湘口街、蔡甸区侏儒山街、江夏区五里界街、东西湖区柏泉街、黄陂区李家集街、新洲区道观河风景区摘得“红旗单位(街道)”。

榜单还通报了十差环境脏乱差村湾、十差“门前三包”路段、十差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十差公共厕所、十差环境脏乱差铁路沿线点位、十差破损道路、十差单项整改率、十差渣土运输企业和十差环境脏乱差社区。

据了解,自2019年1月起,武汉市城综委、市文明委联合对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红黄榜”考核,每月通报。

武汉市城管执法委督察处负责人介绍,“红黄榜”考核覆盖全市15个城区和177个街道。其中,中心城区(功能区)和新城区各评出一个“红旗区”和一个“黄旗区”,每个城区再评各自辖区的“红旗街道”和“黄旗街道”。同时,针对武汉水务集团等17家市政设施责任单位,以及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评“十差单位”。

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涉及市容卫生、工地治理等35个与居民感受密切相关的项目。市城综委聘请第三方机构,以第三方考核、部门考核以及市民投诉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考核和通报,追踪问题整改。

为确保取得实效,武汉市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每月对获得“红旗”的中心城区(功能区)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60万元,第三名奖励40万元;对获得“红旗”的新城区奖励60万元,第二名奖励40万元。各区对辖区排名靠前的街道酌情予以奖励。每月对被评为“黄旗”的中心城区(功能区)和新城区,分别处罚60万元和30万元。

与此同时,“红黄榜”成绩纳入各区绩效目标考核,并与干部个人成长挂钩。长期或连续被列为“黄旗”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将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