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船舶与港口污染不容忽视。省交通运输厅统计显示,截至8月底,湖北省2853艘400总吨以上船舶已完成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已覆盖全省营运码头。

2018年,全省打响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长江汉江港口岸线清理整顿和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是十大战役重要内容,由该厅牵头加快推进。今年,国家四部委发文,联合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解决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配备不到位和不正常运行、垃圾污水偷排入江等突出问题。

据介绍,船舶产生的污染包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该厅要求,营运码头配置固定或移动接收设施,接收船舶污染物。同时,建立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制度,推动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衔接和协作,船舶垃圾分类纳入城市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处置。

目前,宜昌市夷陵服务区已打通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最后一公里”。在这里,船舶污染物接收船将输送管道接上岸边环保趸船后,船上的生活污水和污油,分别随管道进入趸船底舱,再顺着管道分流到岸上的污水中转池、储油池等设施,并与环卫部门、污水处置企业、油污处置企业等有效衔接。

据悉,湖北省已在武汉、荆州、黄石等地建设船舶生活污水及垃圾集中上岸点,同时加大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建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固定设施3271个,移动设施134个。在此基础上,该厅正加大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力度,检查船舶6519艘,累计查处偷排、超排船舶16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