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市交叉巡察公告
按湖北省委巡视办相关要求,经天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天门市委同意,湖北省直管市交叉巡察组将对天门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委、天门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交叉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联系信箱、电子信箱、信访接待点,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鼓励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