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治理工程领域招标采购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后,我们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大家一致认为这个意见针对性强、操作性强,进一步明确了纪法红线,压实了各方责任。”8月31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周志新告诉笔者。

近日,秭归县印发了《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采购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标志着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采购活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秭归纪委监委通过对近些年来在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中发现和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发现招标采购领域存在招标人规避招标、化整为零、围标串标、企业违法出借资质,以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助长利益输送等方面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针对这些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在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采购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党员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纪律规矩,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有效解决招标采购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监管机制,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优化了营商环境。

“县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把推进治理工作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对落实监管责任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不移送,甚至故意隐瞒、相互串通、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都要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铁腕重拳强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采购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