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十堰市委统一部署,从9月8日起,十堰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移民服务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市科技学校、十堰艺校、市东风高级中学、市车城高中、市柳林中学等18家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5个巡察组的通联方式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