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枝江市七星台镇村镇建设环保中心副主任周绪刚等人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8年12月,大埠街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某申请危房改造。周绪刚及大埠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金华对审批表上原住房面积和拟改造面积均错填为80平方米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同时,在危房改造工程未完工、也未测量改造面积的情况下,周绪刚等人便组织工程验收,且出具了面积为80平方米的合格验收表,而该贫困户实际改造面积却只有55平方米,导致申报和验收面积与实际改造面积不符。2020年6月,杨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7月,周绪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财兵在上报考核情况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20年3月18日,张财兵在上报2019年度市直驻村长阳工作考核情况过程中,在贺家坪镇尚未上报2019年度市直优秀驻村工作队、优秀驻村干部、优秀派出单位,也未予以电话联系确认名单的情况下,仅根据《2019年度贺家坪镇驻村扶贫工作考核评分表》和未及时更新的《省市直驻村工作队情况》,将错误的优秀驻村人员推荐名单予以上报。3月20日,张财兵收到贺家坪镇上报的先进推荐材料后未认真核实、及时纠正,导致市攻坚办表彰“优秀驻村干部”出现偏差,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张财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远安县河口乡漳沐村党支部书记冯小金等人在迎检工作中虚假整改问题

2019年8月,远安县定点扶贫帮扶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指出河口乡漳沐村委会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通过议标方式确立承包方不符合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问题。为完成问题整改以应付上级检查,冯小金和漳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曾祥云共同商议后,曾祥云对上述已完工的项目原始资料进行篡改、替换。2020年5月,冯小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祥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周红等人在村民违法建房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9年1月,李某向五峰镇长坡村委会申请在原居住地(长坡村三组百溪河)新建占地面积120平米住房一栋。长坡村党支部委员、治调主任王文平,在明知李某已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并且搬离原居住地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其新建房屋,在向五峰镇人民政府上报李某申请资料时未如实说明情况。2019年9月,周红在明知李某住房建设审批手续未完成的情况下,对其违法建房行为未予制止、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致使李某建成占地约160平方米房屋一栋,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周红、王文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在履行职责中“不作为”,有的在工作开展中“不负责”,有的在迎接检查中“假作为”,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法纪敬畏意识缺乏,规避心理、侥幸心理仍然存在。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影响了脱贫攻坚质量,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坚决查处问责。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一线干部要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引以为戒。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要求,深入查摆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三不”、紧盯“三假”、巩固“三减”,大力纠治脱贫攻坚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等问题,切实加强跟踪监督、精准监督、全过程监督,持续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及后续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