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委托公安部门将8万多赃款全部退还马口镇横山村、西江乡新生村的54名被害人。至此,被告人梁某某等人通过高价推销“药酒”诈骗的15万余赃款全部退还到120多名受害村民手中。

2019年12月,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高价推销“药酒”诈骗案件。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被告人梁某某、白某某经被告人蔡某某合谋,由被告人蔡某某提供从贵州遵义某公司以每瓶13元价格购进的1200瓶“苗王三通酒”,以每瓶22.5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梁某某、白某某,雇请汪某某、胡某等人在汉川市西江乡新生村、马口镇横山村、庙头镇雷祖村,以发广告单免费领取礼品的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听课”,后假冒精准扶贫活动的名义和成功人士的虚假身份,采取虚高定价、买一送二、抽奖、免费旅游、夸大“药酒”疗效等手段,以每瓶500-600元高价向被害人推销“药酒”,骗取122名被害人共计152510元。

2019年4月和9月,被告人梁某某和蔡某某主动到汉川市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等在庙头镇雷祖村的诈骗金额60800元及部分“苗王三通酒”,庙头镇雷祖村68名被害人已全部获得赔偿。

汉川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某某、白某某、蔡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八个月、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三被告人退出的涉案赃款8882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发还给马口镇横山村、西江乡新生村的54名被害人。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因疫情影响,赃款退还工作于近日启动执行,在法院的协调和委托下,马口镇、西江乡派出所民警在村委会组织集中退赃,54名村民高兴地按下红手印,喜领被骗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