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荆门市正对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推行分级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今年应对70%以上的食品销售者完成评级工作,明年实行全覆盖。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今年下发的关于完善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荆门本地监管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求,现对食品销售者2019年度的评级工作,于今年10月中旬前完成;今后对食品销售者上一年度的评级工作,原则上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今年应对70%以上的食品销售者完成评级工作,明年开始实行全覆盖。目前已按原有规则对食品销售者进行评级的,可不再按新规则对食品销售者重新进行评级;未完成和未开展评级工作按新规则对食品销售者进行评级。

根据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各地对风险等级为A、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2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3次。各地将按照风险等级对食品销售者进行分类造册,并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销售者开展相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以达到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参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量化打分,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上生产经营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其风险等级。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年度监督管理记录,可以调整其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