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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场。荆门晚报记者 戴永君 摄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从10月1日起,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四类用水改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等三类,居民用水阶梯式第一、二、三级价格分别为1.90元/m³、2.85元/m³和5.70元/m³。

荆门城区现行供水价格是2011年3月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1.62元/m³,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1.8元/m³,行政事业用水1.75元/m³,特种用水3.5元/m³。近年来,由于原水成本高、加上取水距离远、动力成本增高以及取水扬程高、人力成本和服务成本的增加等因素,造成供水价格与供水成本倒挂,企业出现亏损。荆门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中心对市供水总公司2016-2018年经营成本监审显示,供水成本2.04元/m³,综合售水价格1.69元/m³,价格倒挂0.35元/m³。2018年市供水总公司主营业务亏损2109.89万元,累计亏损5200.47万元。调整供水价格势在必行。2018年3月,市供水总公司向市政府申请调整水价。经过成本监审后,市发改委拟定了两套调整方案,并于2019年8月28日依法召开听证会听证。

听证会上,20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供水价格8年未调整,有调整的必要性,适当调整价格,有利于供水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节约用水,有利于保障城市供水安全。19名听证会参加人赞同方案二,他们认为该方案涨幅不大,对居民生活影响更小。

听证会后,市发改委结合听证会意见,拟定了调价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形成了最终的调价方案并予以批复,即:居民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价格,将现行的居民用水三级水量分别下调5立方米,即第一级水量为15m³/月·户以下(含),第二级水量为15m³/月·户以上至20m³/月·户(含)、第三级水量为20m³/月·户(不含)以上,第一、二、三级水价分别为1.90元/m³、2.85元/m³和5.70元/m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48元/m³,特种用水价格8.00元/m³。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定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新水价,后因受疫情影响,市政府决定推迟至7月1日起执行。市供水总公司考虑到疫情影响以及惠企政策的实施等因素,呈请市发改委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新水价延迟至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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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调整对居民生活有何影响?

按照市发改委的批复,将现行的居民用水三级水量分别下调5m³。第一级水量为15m³/月·户以下(含)覆盖89%用户,第二级水量为15m³/月·户以上至20m³/月·户(含)覆盖7%用户、第三级水量为20m³/月·户(不含)以上覆盖4%用户。第一级水价由1.62元/m³提高到1.9元/m³,每立方米上调了0.28元。

2016至2018年城区普通居民家庭户均用水量为11.48m³,其中月用水量低于5m³的家庭有117601户。每立方米提高0.28元后,每户月平增加支出3.21元,每年增支38.52元。以2019年荆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05元计算,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0.105%,占比极低,影响不大。若按月用水量5立方米计算,这部分家庭月增加支出约1.4元,影响更小。

新水价对低保户、特困户还有优惠政策:城市低保户每月每户用水5m³(含)内的执行1.62元/m³,超过5m³的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价格;城市特困户每月每户有5m³免费水量,超过5m³的部分执行1.62元/m³。这充分考虑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影响也较少。

新水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的用水价格予以明确:按第一级阶梯价格和第二级阶梯价格的平均水平执行合表用户水价,即2.37元/m³;对荆门城区暂未实现直抄到户的转供水单位或物业管理小区的供水,以及城区周边集镇供水应实行供水趸售价格:荆门城区趸售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6%优惠,对周边集镇供水趸售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8%优惠,这样一来,操作性更强。

需要说明的是,新的供水价格不包含随水费代征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居民污水处理费为0.95元/m³,垃圾清运费每户每月5元(物业小区住户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