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竹山法院运用远程视频连线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获刑。

因犯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的被告人余鹏、阮俊刚、周康杰3人,被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团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两年和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30000元不等。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受到相应刑罚,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庭审中,县检察院检察长汪朝晖出庭公诉,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鹏利用其经营的寄卖行从事高利抵押放贷业务,先后组织阮俊刚(绰号“金刚”)、周康杰(绰号“黑皮”)等7人为其服务。自2016年以来,余鹏及团伙成员先后多次在竹山城内酒店组建“诈金花”赌场,并安排其手下在赌场“抽底”、“放水”和“放哨”,吸引赌客参与赌局,实施开设赌场罪2起,非法获利8万余元。

为谋取更多利益,该团伙向社会人员进行高利放贷。后期,被告人余鹏等人在要债过程中,多次对被害人采取辱骂、虐待、关押、殴打的非法拘禁行为,进行暴力讨债,先后对5名债务人实施非法拘禁,给被害人造成心理强制,使被害人不敢反抗。

以余鹏为首,以阮俊刚、周康杰为成员的团伙,其实施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竹山县城境内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地方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竹山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因疫情影响和罪犯异地关押等多重因素,此案系竹山法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连线公开审理的涉恶案件。为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庭审有序进行,前期我院派出技术人员与监狱做好技术保障工作。整个庭审环节流畅清晰,紧凑有序,程序合法,为8名被告指派律师进行辩护,充分保障诉讼人的合法权利。

(文、图/记者 何利 通讯员 魏秘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