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表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实在没办法了。”10月4日,市民韦先生向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称自己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闯红灯的共享电动车撞上,导致车尾部分受损。最终,交警部门判定共享单车车主全责,但对方不仅拒不理赔,还把他的电话拉黑了。

近日晚上8时许,韦先生驾驶自己的机动车从柳林沟向三堰军分区方向行驶。当正常左转时,一个骑着青桔共享电动车的男子从三堰军分区闯红灯向五堰方向行驶,结果撞上了他的机动车,导致机动车左侧尾部受损。

“事发后,我报了警,交警部门将我们双方带至附近岗亭进行询问。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后,该男子不仅闯了红灯,还存在饮酒后驾驶共享电动车,最终交警部门判定骑共享电动车的男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韦先生说,得到交警部门的判定,他本以为事情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可没想到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离开后,对方就是不愿理赔。

“骑共享单车那个人开始说微信给我转钱,后来又说卡里没钱,与家人联系后,直接表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韦先生说,看着对方如此无赖,他带着共享电动车车主一起来到附近派出所处理,但对方直接一走了之,并将他的电话拉黑。

记者从韦先生出具的一张交通事故判定书上看到,交警部门判定,本次事故中骑共享电动车的男子负全部责任,韦先生无责任。韦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到场进行了解,初步判断车辆维修费用在一千余元,可由于联系不上骑共享电动车的男子,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针对韦先生的情况,记者也咨询了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桢,他表示韦先生目前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