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一起4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两名主犯鲁某、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鲁某在陕西省西安市某区组织失足妇女卖淫,以牟取非法利益;2013年9月至2018年11月,鲁某等人聚集一些不法分子,形成犯罪组织,在西安市某区以开设的卖淫场所为据点,实施组织、强迫卖淫,以及强奸、协助组织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4607.75万元。

该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积极参加者相对稳定,并形成了“必须服从鲁某领导”等不成文规定。为牟取利益,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过连续5天的开庭审理后,宜昌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鲁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组织骨干成员、被告人望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共有31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案为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案人数最多、持续开庭时间最长、主犯量刑最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