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荆门市财政局收付中心获悉,荆门市已正式启动财政出借资金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时间从今年9月至明年3月。

因各地社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特殊原因,各地财政对外借款情形各有不同,为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管理,近年来,财政部对财政出借资金作出了一些规范性要求。主要精神包括六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借款对象,仅限于纳入本级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不得经预算单位再转借企业;明确了借款用途,仅限于临时性资金周转或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临时急需垫款;明确了审批权限,须按程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明确了借款期限和还款要求,要求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时必须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并签订借款协议;明确了财政借款控制规模,不得超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之和的5%;明确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借出,谁收回”的原则,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