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15时50分,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接到荆州金陵达幼儿园报告:“幼儿园有一名幼儿坠楼”。接到报告后,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东城派出所、120急救中心已在现场处置,坠楼幼儿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告死亡。随后,幼儿遗体移至区殡仪馆安置。

经查,该幼儿刘某某,男,6岁,系荆州金陵达幼儿园大(2)班学生。区公安分局民警现场勘查,排除刘某某身亡系他杀和刑事案件可能。

经区公安、应急、住建、消防、教育等部门联合调查取证,调查显示:当天下午,大(2)班幼儿在幼儿园操场排练元旦汇演节目,因下雨临时改到教学楼四楼职工之家。在职工之家排练节目期间,刘某某进入外走廊,从钢化玻璃防护栏处坠落。

目前,荆州区高度重视,已经迅速组织专班人员向家属通报相关情况,开展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已经责令荆州金陵达幼儿园停园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