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受理并办结一笔“跨省通办”业务,由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线上发起,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证明》。这是住建部推动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以来,湖北省办理的第一单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标志着服务便民有了“跨省通办、一网联办”新渠道。

目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采取三种办理模式。一是“全程网办”服务,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代收代办”服务,包括“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主要是对于尚未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业务,采取收办分离模式,省去职工来回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的环节。三是“两地联办”服务,包括“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业务申请人在缴存地以外的其他城市购房,且符合缴存地购房提取条件,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购房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请求,通过内部协同,实现职工在购房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职工只需跑一次。

截至目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托湖北首家研发上线的公积金“e心办”智能云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已开通网上办事的八大服务渠道,按照“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原则和住建部“跨省通办”清单事项完成时限,提前实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公积金”、“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6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不仅如此,清单外的38项单位事项、33项个人事项,均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