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湖北省委法治建设第三督察组到十堰市开展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湖北省委法治建设第三督察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甲文出席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并讲话。十堰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维国主持会议,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陈新武汇报十堰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湖北省委督察组指出,开展法治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深化法治湖北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省委督察组将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等三项重点工作开展督察,总结经验做法,查摆问题短板,推动抓好整改,确保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落细,使法治真正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张维国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最可靠、最有效的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开展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是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大工作安排,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地方依法履职尽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负责,把接受法治督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支持、配合督察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法治督查顺利开展;严格执行督察纪律,客观、真实、全面、准确提供资料数据,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加强督察工作信息公开,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法治、支持督察的浓厚氛围。
张维国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把接受本次法治督察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巩固提升法治十堰建设成果的重要机遇,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步实施,法治十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立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不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湖北省委法治建设第三督察组全体成员,十堰市领导王济民、师永学、陈东灵、刘荣山、赵哲、胡志莉、董奇峰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