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宜昌市政府、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宜昌市城区菜市场提质惠民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市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市河湖长制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召开宜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说明,决定2021年1月中下旬在宜昌城区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将联棚河公园列入城区重点绿地名录实施永久性保护议案、占用部分港城路永久性保护山体议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议案、说明及决定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接受有关同志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及说明;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汪伟所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拟任人员作拟任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相关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颁发了任命书。张航宇被任命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学甫强调,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持续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动增进民生福祉;要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高质量做好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圆满。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新、尚葵、吴康年、陈华、孔福生、赵吉雄,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

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惠霞,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宜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