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保障;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其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实施意见》要求,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运行。
每一笔支出都精打细算,讲求绩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之一。
近年来,荆门市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推进,但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相比,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惯性思维;一些领域还存在财政资金低效、闲置、沉淀、浪费等问题。《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过程,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
“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部署全面实施工作,对于深化我市预算制度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赵协武说,当前,在疫情冲击前所未有、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规模减税降费和政府过紧日子等大背景下,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更凸显其重要意义。赵协武解读,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强化绩效意识,自觉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每一笔支出都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做到“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
把握绩效要求,建立“三全”体系
“《实施意见》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从三个维度,阐述了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内涵。”市财政局预算科负责人王平说,《实施意见》提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对象要从项目支出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绩效、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拓展,从一般公共预算为主向全口径预算拓展,并延伸至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格局和全覆盖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运行。将绩效关口前移,预算申请环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预算编制环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并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公开,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
落实绩效责任,推进绩效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负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第一责任,项目责任人负终身责任。”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科长李国良说。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统领本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本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在压实责任的同时,强化了激励约束。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各级人大及审计等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主体,对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要求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工作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