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明年1月1日对符合“交房即可办证”范围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启用。
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武汉市城建局《关于开展商品房“交房即可办证”工作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0〕71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对《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WF-2020-K7201-01)示范文本第九条、第二十一条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示范文本予以印发,并于2021年1月1日对符合“交房即可办证”范围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启用。
记者了解到,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武汉市购房者在收房与办证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短则几个月,多则二三年,甚至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房”,群众居住多年都无法办证,群众住得不安心,也无法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
12月26日,洪山区东湖金茂府二期正式交房,作为“交房即可办证”试点项目,当天11时许,业主朱女士在售楼部拿到《不动产权属证明》后,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的现场指导下,仅用半小时就在网上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实施“交房即可办证”,购房者可以规避收房入住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风险,有效维护其权益。同时,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前置到竣工验收阶段,提前集中办理,还优化了企业办事环节,缩短了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