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湖北省将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增加至15亿元,推进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重点的企业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产业能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为支持重点项目实施技改,对符合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且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市(州)推荐,采取全省竞争择优方式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县(市)制定政策给予补助。对企业使用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且最近一年度审核认可的产品,按装备购置单价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其中奖励给所在企业领导班子的资金占比不少于50%,奖励资金由省级和企业所在地地方财政各承担50%。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国家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由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制定奖补政策。

在加大技改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湖北省还将建立技改项目“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在财政资金支持上,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增加至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技改项目。同时,争取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在我省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或子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国有平台公司及社会资本等,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技术改造投资基金,支持省内制造业技术改造。

《通知》指出,每年将选派200名左右科技人才,对口担任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促成转化的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此外,《通知》还在支持“零增地”技改、“进区入园”技改、优化技改审批程序、完善技改工作推进机制及考核力度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