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下午,湖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省法院党组、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自贸区改革创新工作。省委书记应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肩负的使命和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要立足湖北农业大省实际,围绕怎样落实和体现“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的“重”、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新型城乡关系的“新”等,把问题研究透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切实把基点放在农民增收上,把重点放在产业发展上,把着力点放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上,抓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等各项工作落实,真正让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乡村美起来,以农业农村现代化抬高我省全域高质量发展的底板。
会议指出,2020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依法依章程履职尽责,为我省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2021年任务仍然很重、困难仍然很多,希望各党组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七次、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见到新气象、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指出,省法院党组、省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湖北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希望两院党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过硬法检队伍,深化司法改革,把工作基础和重心放在基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水平。要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使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会议审议了《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目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强调要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让企业感到顺心、舒心、暖心、安心。要以思想破冰引领营商环境优化,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推动“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要压紧压实市县和各系统各部门主体责任,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确保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关乎营商环境,要及时清理和完善。
会议审议了《关于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主导、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真正把自贸区建成营商环境最好的地区、外资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的地区、产业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要建好用好自贸区,带动全省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