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1月5日讯 元旦期间,湖北省12315平台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56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大数据系统监测显示,这是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在历年节假日消费投诉排名中占据最高位。
受疫情影响,更多人选择通过在线教育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也因此暴露出诸多乱象。据统计,2020年湖北省12315平台共处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4339件,位居服务投诉前列,同比激增274.19%。
从投诉问题性质来看,合同类投诉占比最高(6937件、占48.38%),其次是售后服务类投诉(2566件、占17.90%),排在第三的是广告和虚假宣传类投诉(1149件、占8.01%)。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课程退费难、不履行合同和承诺、虚假宣传、实际教学水平和宣传的相差悬殊、合同暗藏不公平格式条款、培训质量参差不齐、无办学资质等。
其中,涉及诱导办理贷款的投诉有1066件。部分培训机构诱导消费者办理培训贷,消费者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套路贷”,即使提前中止培训仍要承担高额贷款。由于培训课程一般周期长、费用高,消费者往往需要一次性缴付高额培训费,属于预付式消费行为,而教育培训机构“跑路”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消费者面临较大财产损失。
随着寒假和春节临近,教育培训又将迎来高峰期。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出消费警示:一要注意查看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消费者最好能实地考察、提前试听,再做决定。二要注意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对培训机构打出的“名校名师”、“包过”、“不通过全额退款”、“高效速成班”等旗号,应当理性看待。三要注意谨慎签订合同。对培训课程的授课时间、授课方式、授课内容、费用、退费条款等要详细了解,并妥善留存合同及缴费凭证。四要注意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要避免一次性高额投入,并要仔细查看分期付款合同,谨防开通“培训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如遇权益受损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教育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12315投诉。
(马凯 通讯员: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