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狠刹节日“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平等3人公车私用问题

2020年8月18日,王平与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股负责人党荣权、专职司机黄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时间乘坐公车到餐馆参加私人聚餐。2020年12月,南漳县纪委给予王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荣权、黄涛党内警告处分。

二、襄州区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叶先进违规购买公务接待用酒问题

2019年1月,叶先进违规购买公务接待用酒30件,总价15040元。2021年1月,襄州区纪委给予叶先进党内警告处分。

三、谷城县潭口水库工程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主任、石花镇水利管理站主任官尚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经官尚斌签字同意,谷城县潭口水库工程管理处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2015年度至2019年度通讯补贴共计120220元,官尚斌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12月,谷城县纪委给予官尚斌党内警告处分,120220元通讯补贴被追缴。

四、老河口市房产二所党支部副书记、副所长雷志明违规操办孙女生日宴问题

2019年9月28日晚,雷志明在老河口市化工路某餐馆违规邀请14名同事参与其孙女满月宴,收受礼金共计2300元。2020年12月,老河口市纪委给予雷志明党内警告处分,2300元礼金被追缴。

上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牢固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意识,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