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各巡察组将于2021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对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7家单位开展巡察。
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方向和问题导向,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和为民服务情况,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方面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以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有关情况,鼓励实名举报。(联系方式见下表)
中共仙桃市委巡察办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