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营造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荆州市纪委近日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01 江陵县港航管理处党支部委员、副主任舒俊,副主任齐义奋、黄志成,综合业务科科长黄卫华违规投资入股管理服务对象运输船舶问题。
2005年至2019年,舒俊、齐义奋、黄卫华违规投资入股管理服务对象谭某的多艘运输船舶,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分别获利9.1万元、15.1万元、15.3万元;黄志成违规投资入股管理服务对象汤某的运输船舶,向管理服务对象廖某、胡某违规放贷,共获利5.5万元。
2020年1月,舒俊、齐义奋、黄卫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志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02 公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家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企业礼品礼金问题。
2007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孙家军多次收受某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所送香烟,价值共计2.02万元。
2015年10月至2017年8月,孙家军利用职务便利,为该运输公司在提前收回借款、朱家湾码头砂石集并点设置、码头停工整改、货运资质处罚减免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先后4次收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现金共计2万元。
2021年1月,孙家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03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贺敏、刘荆平履职不力问题。
2018年5月,荆州区开展涉嫌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贺敏、刘荆平在原东城工商所工作期间,对排查整治工作履职不力,未及时发现荆州市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问题,致使该公司借此实施涉黑涉恶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8月,贺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荆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沙市区锣场镇新锣社区居委会委员李华清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8年5月,李华清违反沙市区《关于取消一批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的通知》相关要求,且在未核实某建筑有限公司经营地址真实性的情况下,违规为该企业在房屋产权证明上盖章,间接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2020年9月,李华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5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洈水监管所负责人佘远明监管不力问题。
2020年3月,松滋市个私协会洈水分会按照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洈水监管所的统一安排,在参与该镇商贸服务业恢复营业的核查、核准工作中,共搭车收取163户个私经营业主2020年会费32710元,佘远明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0年7月,佘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全市工业兴市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开局之年动员大会精神,下大力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当好“店小二”,对企业诉求多说“如何办”,少说“不能办”,承诺的事“马上办”“上门办”,推进荆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作为今年作风建设的重点内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发现问题快查快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要进一步推动荆州市党政机关政商交往行为“双8条”和《关于推进“四个荆州”建设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的十六条监督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要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鼓劲。
(来源:荆州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