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仙桃市新材料产业园,各个企业发现了一个新变化: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前来执法时,除了出示执法证外,还带来了一份廉政监督卡,请他们事后确认做好评价监督。

为了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全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将所有公务活动纳入廉政监督。制度要求,所有进入企业(单位)的公务活动必须按照市局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按程序严格履行审核报批手续。诚请服务对象填写《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廉政监督卡》,实行“一事一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评价,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廉政监督事项包括以下九项内容:包庇、纵容、袒护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选择性执法、选择性移交、以罚代管等不公平、不公正执法行为;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通风报信、跑风漏气、说情干预;在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打官腔、耍特权、摆架子;在生态环境管理服务期间饮酒、娱乐;指定或推荐环评单位、环保验收监测及调查单位或危险废物及核与辐射产品经营单位等三方机构;指定或推荐环保产品、设备;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借款、借物,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土特产等;其他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行为。

为确保廉政监督卡真正达到严格规范公务活动、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优质服务营商环境的目的,市生态环境局鼓励服务对象真实评价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并组建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局领导审批同意的公务活动事项,发放廉政监督卡、编码登记,由服务对象匿名填写,通过邮政专递送达市生态环境局。局工作专班对服务对象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违反廉政纪律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仙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