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区米芾中学教师赵华林酒后驾驶问题。

2019年5月03日15时54分,赵华林驾驶机动车行进至襄州区钻石大道与交通路交叉路口时,被襄州区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赵华林属酒后驾车。赵华林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赵华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高新区米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干部张志顺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4月17日23时54分,张志顺驾驶机动车沿樊城区大庆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大庆东路紫薇宾馆门前路段时,被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张志顺涉嫌危险驾驶罪。2020年7月9日,张志顺犯危险驾驶罪被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张志顺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高新区团山镇李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志强醉酒驾驶问题。

2019年11月23日下午15时,李志强驾驶机动车从家中出发,途经交通路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李志强涉嫌危险驾驶罪。2020年4月21日,因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李志强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李志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高新区米庄镇清河店村五组组长李国强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6月22日21时56分,清河店村五组组长李国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樊魏路与桃园路路段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李国强属酒后驾车。李国强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李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高新区刘集街道办事处刘集社区居委会委员、七组组长朱建忠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4月9日19时许,朱建忠独自在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外出采购,行驶至高新区机场路时被高新公安分局车城警务平台民警查获。经鉴定,朱建忠属酒后驾车。2020年4月15日,朱建忠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朱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