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全省法院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就“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作了详细介绍,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如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

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李群星告诉记者,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旨在推动实现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工作目标,统筹做好为湖北经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各项工作。

省法院去年初推出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通过一年运行取得良好效果。今年,该制度将进一步深化。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明确评估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以提升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

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方面,方案明确,要对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查、保全;高度关注“新官不理旧账”等涉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诉讼,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同时,要有效防范涉产权冤错案件。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效果导向,我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实现立审执提速增效。通过加大对民商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尽最大努力缩短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构建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促进更多纠纷解决在诉前。

方案提出,要通过加强制约监督,实现审判质量明显提升。着力加强涉群体性纠纷、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的识别与发现,对存在瞒报漏报、监管不力等失职情形,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方案明确要加强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实现破产审判的专业化。

“省法院将对年终考评最后3名的中级法院院长、最后10名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李群星介绍,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考评制度,强化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

怕久拖不决?怕结果不公正?

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解决“两怕”问题

民商事案件占法院案件的绝大多数,市场主体打民商事官司有“两怕”:怕久拖不决,怕结果不公正。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张竞认为,“两怕”问题,实质上是对法院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提出的要求。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张竞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将重点从两方面加强:一是突出重点。针对长期影响民商事审判效率的突出性、瓶颈性问题,如送达难、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部分积案久拖未决等问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送达,积极探索诉讼文书送达、证据调查等审判事务性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模式,严格内部审限管理等方式,予以重点解决。二是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如针对家事纠纷、道路交通、民间借贷等数量较多的常规案件,中基层法院可以设立速裁庭、专门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等。

“从今年起,全省所有涉企刑事案件审判,要求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贾亚胜说,要保持刑事司法谦抑性,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以刑事方式干预经济纠纷,杜绝将一般经济纠纷认定为经济犯罪。

贾亚胜表示,涉企刑事案件审理中,对确有必要进行查封、扣押的案件,应查封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资产,尽量采取活封方式(即资产查封后,企业仍可以用于企业进行正常生产),对不影响案件处置的,依法不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运转的影响。

“要让民营企业家看到我们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态度。”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刘刚表示,将在全省范围内对企业家刑事申诉案件进行梳理汇总,掌握涉企刑事申诉案件底数,对全省涉企申诉案件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全省法院涉企刑事申诉案件数量,逐案登记、督办。

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

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

去年,省法院出台了《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剑指“新官不理旧账”、滥用行政优益权、增加企业负担等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以行政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将迈上新台阶。”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黄莹告诉记者,该院将制定《涉企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制度》,对照指标进行逐案评估,必要时将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函,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司法参考。同时,研究制定《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实施办法》,确保以行政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通过“提升年”活动,湖北省法院将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着重解决“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等现象。同时,定期梳理涉营商环境行政案例,抓好正面反面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执行工作是司法工作的最后一环,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

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段钧答记者问时说,针对当前执行工作中影响和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难点、痛点与堵点问题,研究制定《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段钧介绍,省法院将以提升执行工作质量与效率为目标,开展三项清理活动,即以超标的查封、超范围保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清理活动,以执行案款及时发放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清理活动,以久拖不执、久执未结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清理活动。(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