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地处长江中上游交界处,头顶着“我国重要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长江流域中游水环境安全重要城市”、“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等标签。未来10至20年,是宜昌市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加剧的时期。

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刻不容缓!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2012年9月19日,宜昌被列为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

面对机遇,宜昌拿出了《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并率先通过专家论证、由市人大审议通过。《规划》按照“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生态理念、维护生态安全、加强制度建设,打造天蓝、水清、山绿、城美的幸福新宜昌,促进宜昌绿色发展跨越式发展。

四大目标振奋人心

3月16日,宜昌市环保研究所副所长陈安向本报记者介绍了《规划》的编制过程。

2013年1月,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编制组调查收集了宜昌市20多个部门及各县市区环保局对规划编制的需求与建议;开展了黄柏河、猇亭工业区、白洋镇工业园区等实地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及规划大纲初稿。10月,编制组向宜昌市政府汇报了大纲初稿主要内容,对各县市区开展了全面调研,并结合调研情况对大纲进行了修改。

2014年5月17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在北京组织召开《规划大纲》专家论证会,以金鉴明院士为组长的7位专家对大纲文本、图集及专题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评议,一致同意通过大纲论证。

随后,编制组赴宜开展规划意见征求工作,与宜昌市各县市区进行了意见征询及对接,共组织召开了15场现场交流座谈会,收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书面意见共239条,并对规划进行了修改。

2014年11月17日,市长马旭明主持召开《规划》编制工作汇报会,听取了编制组对规划成果的汇报。马旭明对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意规划成果。编制组征询了市政府及参会部门领导意见,并与规划、国土等部门开展了多规衔接,收集了52条意见,完成了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

2014年12月14日,宜昌市政府在北京组织召开规划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划论证,并认为,《规划》突破了环境空间管控技术难题,开创了环境总规技术方法体系,进行了多规融合的技术探索,在总规编制理论、技术、方法和实践等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2015年1月,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议案,并颁布实施。《规划》要求,在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进程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宜昌市建设成为生态安全格局稳固、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质量优良、环境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的宜居、宜业、宜旅的新型城市。

“生态安全格局稳固”、“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质量优良”、“环境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四大目标,指向明确,振奋人心。

三条“红线”决定生死

绿色决定生死。依据宜昌市生态环境格局及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现状,《规划》划定了三条“红线”:

生态功能红线区10358.5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8.83%),主要为法定的生态保护区、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的地区、生态极敏感的地区及重要的生态湿地等,该区域内实现严格保护,禁止大规模城镇建设、工业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

水环境质量红线区6358.3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的面积29.99%),主要为饮用水源地汇流区域和水源保护区的源头、珍稀水生生物物种保护等地区,该区域内禁止新增废水工业项目和采矿;

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3537.5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6.65%),该区域内禁止废气排放企业和高污染燃料。

“生态保护红线的制定将从空间规划角度对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破坏行为展开管理,使生态环境保护步入了空间规划管理的新阶段,将彻底扭转环境污染被动治理及生态破坏被动恢复的局面。”陈安说,不仅如此,这三条“红线”的确立,还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区域及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的科学编制和实施提供了前瞻性、系统性的指引,宜昌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制定为宜昌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规划》还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容量以及土地资源、水资源的承载现状进行了系统评价,提出了宜昌市水资源、土地资源、水环境及大气环境承载上线,以及保障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的任务及措施。

拨开云雾,思路逐渐清晰:抓住长江经济带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利契机,坚持环境优先、科学发展,以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开发红线管控为手段,建设“宜人昌盛”的美丽宜昌。

确定上线保护生态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规划》对环境资源承载力进行了充分评估,提出宜昌市水资源、土地资源、水环境及大气环境承载上线,制定了包括大气环境等在内的环境质量改善战略,让环境保护有依可循、有法可依。

考虑生态环境功能重要性、保护与治理压力大、未来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等因素,《规划》将三峡库区、中心城区人口聚集区、东部工业聚集区、东部农业发展区等作为宜昌市重点区域,提出重点区域环境规划要求,制定了重点区域环境功能定位、目标指标、环境红线等控制性要求以及重大产业发展环境指引。

陈安告诉记者,其中备受关注的中心城区人口聚居区,《规划》要求,实现能源清洁化、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恢复城市内河水生态系统、加强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建设城市绿道系统。

创新管理加强服务

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规划》的出台,实现了环境规划理论与技术的重大创新,同时将推动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方式的重大创新,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创新环境管理政策。《规划》建立了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的环境空间管控政策、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制度、分层次、分类型的生态补偿政策。

陈安告诉记者,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及新修订的环保法提出了要制定生态补偿制度的要求。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中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态功能红线、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及黄线,将为宜昌市生态补偿区域的界定提供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规划》还具体指出,加强环境公共服务,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环境公共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清洁空气和安全饮用水;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建立完备的环境基础设施;规范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三峡日报记者 杨婧 通讯员 罗继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