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至16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陈再达组织专家验收组来宜,对兴山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兴山县委副书记袁选军,兴山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四龙,宜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胡文渊,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及兴山县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考核验收。

验收组先后实地察看了省级环保督察现场峡口清漂码头、向家湾高铁堆渣场、深渡河污水处理厂、兴发集团树崆坪磷矿厂区、兴发集团白沙河化工厂、高岚运动休闲小镇、小溪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南阳河小水电生态放流示范点、兴山县乡村振兴推广中心,对兴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污水处理及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进行验收检查。

在考核验收反馈会上,杨四龙向验收组汇报了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采取的主要做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验收组经过现场考核、档案资料审查、交流讨论,认为兴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大,“碧水青山”工程、“四绿”建设、“飞地经济”“飞地旅游”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质量优异,指标总体达到考核要求,基本满足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要求,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致同意兴山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

袁选军表示,兴山县将对考核验收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全县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长效机制,用更实的举措抓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力求取得更高的质效,并将以此次省级考核验收为契机,开启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新征程,促进全县生态文明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