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八届〕第九十三号

2021年3月26日,潜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陈波同志为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皓同志为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军同志为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让锟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蒋鸿涛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刘宏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李红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法院熊口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彭晓莹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胡俊红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涛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朱立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竹子同志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锋华同志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林华同志潜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蒲清慧同志潜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忠汉同志潜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群梅同志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