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位于鄂中腹地,北倚大洪山,南邻江汉平原,版图面积3520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251.9万亩,森林蓄积量68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5.13%,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43.58万亩、天然林91.06万亩。近年来,京山市委、市政府着力践行“两山”理念,高举“生态京山”大旗,围绕“严管林、质为先”的总目标,以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为抓手,在严格依法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全面停伐、落实生态补偿,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构建起完善的生态资源管护格局,实现了由传统的木材经济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第五次森林资源普查结果表明,与上次普查相比,全市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蓄积量增长率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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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虎爪山国家森林公园鲤鱼当景区(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

一、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坚持把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作为“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广泛宣传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补偿政策,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率,为提升生态资源管护质效奠定基础。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把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停伐补偿政策,要求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短期利益与长远效益的关系,坚决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获取短期经济效益。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通过设立永久宣传牌,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公开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补偿政策。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区设立统一的标识标牌543块,标明区域名称、四至界限、管护要求、举报电话和责任人,扩大实施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的社会影响。以镇为单位,建立以经营业主、管护人员、包村干部及村干部为主的移动短信平台,适时发送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生态补偿惠农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资源保护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培训指导。按照全市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界定情况,逐块配备护林员1317人,并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范围和管护责任。每年分期分批组织护林员开展政策法规培训、管护经验交流,提升护林员的责任意识和管护水平。同时,结合森林资源调查,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理监测,准确掌握其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管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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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虎爪山国家森林公园一角(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

二、打造“五位一体”的管护格局。

按照“天上有飞机、山头有探头、林中有巡护、路口有监控、处置有专班”的“五位一体”总要求,不断强化措施落实,确保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取得实效,为停伐后实施生态补偿提供保障。

一是明确管护要求。出台封山育林措施,全面停止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巡查管理,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区实施放牧、砍柴、割草、狩猎、采砂、采石、采挖移植天然绿化大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灾害防控。完善市镇两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体系,出台《京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治和检验检疫;建立市镇村三级森林防火体系,组建三级森林防火队伍,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林业灾害可防可控。

三是完善投入机制。把国有林场纳入全额财政预算,完成其职能向资源管理方面的转变。每年自筹资金200多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35人的镇级护林员队伍,全部分配到各镇,加强对各地护林员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督查;购置无人机,把生态资源监控系统与乡村网格化监管系统联结,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生态资源巡查管控效率。

四是强化执法打击。按照“重心下移、人力下沉、保障下倾”要求,将主要力量落实到镇区第一线,把防控力量推进到林区最前沿,实施常态化巡查管护。每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乱采滥挖、乱捕滥猎、乱征滥占、毁林开垦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力求达到查处一人、震慑一群、教育一片的效果,全面提升社会各界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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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林镇鸳鸯溪(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

三、构建直接到户的补偿机制。

围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着力从档案管理、责任分解、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起市、镇、村、护林员四级管护体系,确保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生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直接到户。

一是完善管理档案。设立专门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档案管理机构,以镇、村为单位,将全市7786户业主的信息、管护合同、资源状况、分布图等录入管理系统,建立管护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分市、镇、村三级存档保管,以便查阅,并为年度考核奖惩、补偿资金兑付提供依据。

二是逐级落实责任。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落实”原则,市、镇、村、护林员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管护责任落实的山头地块和人头。按照“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的“三防”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级负责制,实现辖区无乱采滥挖、乱征滥占、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的“四无”目标,确保责任、措施、地块、奖惩“四落实”。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护巡查制度,统一印制《森林资源管护巡查记录》,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护林员加强辖区巡查并详细记录,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生态公益林的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考核制度,将生态公益林管护效果与护林员工资挂钩,每季度不定期抽查;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各地巡山护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年底统一考核,严格奖惩。建立公示制度,事先将补偿资金兑付名单、补偿面积、补偿标准在镇、村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后通过“一卡通”将补偿资金直接兑付到户,确保及时准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