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4月2日讯 据4月1日晚间播出的湖北卫视《湖北新闻》消息:现任湖北省扶贫开发办党组书记、主任胡超文,拟任市州党委书记。

公开信息显示,胡超文,男,汉族,湖北鄂州人,1966年10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31岁时,胡超文通过公开选拔,从乡党委书记出任共青团鄂州市委书记,晋升为处级干部。

此后,他还曾任鄂州市华容区委副书记、区长,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区长,通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仙居县县长助理(挂职),通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厅级),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厅级),咸宁市委副秘书长(副厅级),省援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党组成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7年7月起任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至今。

【胡超文简历】

胡超文,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湖北鄂州人,中共党员,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

1988.08--1993.10历任鄂州市梁子湖区劳动人事局干部、办公室主任,区政府督办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梁子湖区委书记;

1993.10--1997.08历任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公友乡党委书记,沼山乡党委书记;

1997.08--1999.12经公开选拔任共青团鄂州市委书记;

1999.12--2005.07鄂州市华容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07--2006.10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10--2010.10咸宁市委委员、通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2提拔为副厅级干部;

2010.10--2011.10咸宁市委委员、咸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2011.12咸宁市委委员、市委副秘书长;

2011.12--2014.12省援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党组成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2014.12--2015.03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5.03--2015.12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12--2016.12任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12--2017.07任十堰市委副书记。(2017.01任十堰市政法委书记)

2017年7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