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以案促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4月2日,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

一、宜城市龙头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龚明醉驾问题

2020年10月20日晚,龚明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宜城市区襄沙大道由南向北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后驾驶。2020年11月26日,龚明因危险驾驶罪被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1年1月,龚明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二、襄州区黄集镇党委副书记张璨酒驾问题

2020年4月13日21点,张璨驾驶东风雪铁龙小型汽车从207国道行驶至卧龙大道方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发现张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经现场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判定张璨为饮酒后驾车。2020年11月,张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樊城区水政监察大队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刘颖醉驾问题

2018年12月17日21时,刘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高新区中原西路航天花园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后驾车。2019年7月,刘颖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0年5月,刘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宋进平酒驾问题

2018年7月10日,宋进平饮酒后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7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宋进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南漳县九集镇政府干部张华公共场所“带彩”娱乐问题

2021年1月20日,张华与余某等三人在城关镇某酒店“带彩”娱乐,被县纪委暗访组发现。2021年2月,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宜城市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袁万波“带彩”娱乐问题

2020年9月30日下午,袁万波和朋友在襄城区某酒店“带彩”娱乐,被襄阳市检查组查获。2021年2月,袁万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问题,说明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酒驾、带彩娱乐问题仍很突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麻痹懈怠,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通过节前教育、专题研学、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将典型案例通报到每一个支部及党员,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作风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身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亮剑、敢于较真、敢于纠偏,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讯员 襄纪廉 全媒体记者 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