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襄阳市反馈“回头看”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襄阳市中央环保督察和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5月6日向襄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省第四环保督察组组长宋悦明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马旭明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太晖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冯安龙,督察组和省督察办有关人员,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襄阳市委、市政府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襄阳市围绕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128次,建立了市“四大家”相关领导领衔督办机制和整改工作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制度,着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大力推行以减耗、减排和增效、增质为重点的减量化增长方式,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一极两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战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到产业转型升级、汉江保护、民生改善等方面。

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259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筑工地实施“八个100%”管控。城区鱼梁洲、观音阁、东津三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一级A排放改造,处理能力达到50万吨/日。覆盖78个建制镇的14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全部建成投入试运行。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4座、建筑垃圾消纳场17座,投入近2亿元整治磷石膏堆场110万立方米,清理垃圾28.9万吨。

积极推进绿色考核,将大气、土壤和水环境质量等指标纳入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在落实“河湖长制”中,襄阳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河湖警长制”,率先实现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创新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改革。

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0年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153个群众举报问题已全部上报办理报告,已办结87件,其中责令整改55家,立案处罚8件,罚款28.15万元,约谈4人。

襄阳市积极推动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部分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个别问题整改态度不够坚决,对环保督察整改中一些难点问题拖延,部分任务整改进展缓慢或是成效不明显。2020年,襄阳市空气质量虽同比大幅改善,但主要评价指标绝对值仍然偏高。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用地等“四大结构”调整工作进展较慢。少数地区和部门对群众投诉问题整改推进不力,部分信访投诉问题整改进度滞后、整治不彻底,考核问责不严。

二是整改责任落实存在差距。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小水电整治未纳入整改方案,物流园区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落实不力,水库环境管理有待加强,“河湖长制”落实存在盲区,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汉江襄阳段砂石行业环境监管不到位,建筑垃圾监管不严,部分重点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主动。

三是部分问题整改进度滞后。枣阳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仍存在较大缺口。襄阳市城郊接合部的葫芦沟、连山沟、顺正河、小张湾沟、洪山沟、杨庄沟周边截污管网不完善。谷城县湖北利拓投资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突出。襄阳(宜城)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提标升级改造及管网配套工程滞后。

督察还发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差距较大、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部分小型工业园区环境和“三磷”整治整治任务未完成、备用水源地建设不能如期完成等环境问题。

督察要求,襄阳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立足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襄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襄阳市委、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