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孝感市反馈督察“回头看”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20年12月21日至30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孝感市开展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5月6日向孝感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夏志斌反馈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吴海涛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熊征宇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周智勇以及督察组有关人员,周先来、仇平贵、何开文等市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督察认为,孝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系统谋划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环保项目投入,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立法力度和执法力度,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督察指出,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对标人民期盼,对标孝感市定位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认识不够,重开发、轻保护情况仍然存在。孝昌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汉川市一心渠、丰收渠水体整治等项目整改进度滞后。产业结构依然偏重,能源结构依然偏“黑”,运输结构仍以公路为主,出租车新能源化比例较低。

二是整改责任不到位。部分县市对建筑工地、商砼、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监管仍不到位。相关部门未切实履行湖泊保护职责,未对重点湖泊水质进行全面监测,未从全局层面对全市湖泊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重点湖泊水质状况不容乐观。大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应城市长江埠污水处理厂、孝南区东拓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安陆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临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大悟县饮用水水源地王家冲水库环境问题整改等项目建设滞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营不规范,建筑垃圾收集及综合利用率不高。农药化肥使用量仍呈高位态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有待提高。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率未达到要求。

三是共抓大保护推进不力。汉江岸线清理整治不力,部分纳入“规范、提升一批”的非法码头在规范提升期间仍在生产作业。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督察要求,孝感市委、市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按照努力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的要求,深入推进和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十大标志性战役;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孝感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孝感市委、市政府处理。

吴海涛表示,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回头看”督察意见,肯定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客观中肯、实事求是,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湖北的决策部署,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生态环境保护“闸门”,全面深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努力实现孝感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对标要求,认领责任,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销号制、公开制、追究制,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立说立行、落实上务求实效。坚持举一反三,加强顶层谋划,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决策、评价、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推进“绿色崛起”,建设“美丽孝感”,奋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