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20年12月21日至30日,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5月7日向随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曾婕通报督察意见。随州市委书记钱远坤作表态发言。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克克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徐松,督察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卫东,随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随州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成效初步显现、机制不断完善、能力逐步增强。
督察指出,随州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还不够充分,新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固,主观能动性不强,目标研究不细,工作要求不高。二是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存在问题整改有漏洞、监督管理有短板、上报销号有缺项等问题,如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未能实现稳定运行目标,部分供水厂出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何店工业园未按期完成规划环评工作,万和镇相关石材加工企业使用超界土地从事石材加工问题未整改到位等。三是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整改深度不够、部分整改未到位、整改效果不佳的情况,如滥建拦河坝导致河流自净能力下降,对澴水王店断面水质达标影响明显,部分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未到位,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仍然缓慢,喷涂作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效果不佳等。四是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攻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风险,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隐患较大,矿山生态修复亟待强化。
督察要求,随州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切实强化问题整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随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随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钱远坤表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和成效,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全面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举措、责任人、时间表,实打实、硬碰硬推进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下大力气补齐全市城乡环保短板、生态弱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随州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