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1年湖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省建设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陈再达、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王昉、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蔡俊雄、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宋柏谦出席发布会,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熊习岸主持。

主持人熊习岸: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前来参加省生态环境厅5月份第一场新闻发布会,本月我厅还将有一场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到时再来参加。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纪念日,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即COP15大会也将于今年10月11日至24日在我国云南昆明举行,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即将到来、COP15将在我国举行之际,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是湖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省建设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陈再达、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王昉、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蔡俊雄、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宋柏谦,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处长陈再达介绍湖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省建设有关情况。

陈再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非常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对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省建设工作给予的高度关注、关心和大力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战略定力,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实施生态省建设,湖北生态省建设挤入全国第一方阵。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不断提升湖北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它不仅给人类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药物资源,而且在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维持平衡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存支持系统。我省有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为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我们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章立制。我省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着眼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定了《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是打造体系。推动实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85%的重点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我省已划分七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总面积达6.91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的37.2%。。截止2020年,我省已共建各类自然保护地591个,其中国家公园1个,自然保护区81个,自然保护小区180个,其他类保护地329个,总保护面积达2.2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1.95%。这些保护地的建设有效保护了我省国家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缓解了部分区域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威胁的局面。

三是重点保护。加强了就地保护,通过合理规划和建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将重要原生生态系统、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繁衍地等重要区域进行划地保护,从源头避免和缓解了人类活动给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目前,神农架金丝猴由上世纪80年代的501只扩大到3个金丝猴大种群,9个小种群,总数达到1471只。采取了迁地保护,对栖息地遭受破坏的珍稀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因地制宜开展拯救性迁地保护,通过人为寻找和营造这些物种所需的生存环境,为珍稀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提供新的生存和繁衍空间。如我省的麋鹿迁地保护,其数量由当初引入的94头增加到目前的1700多头,从当初的1个麋鹿种群发展成为现在的4个自然野生麋鹿种群,迁地保护的成效十分明显。抢救性开展了水杉、大别山五针松、长果安息香等专项就地保护。武汉植物园保存暖温带和亚热带植物1.2万种,已成为华中地区最大的植物资源保育与储备基地。

四是加强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2017-2020四年间,全省自然保护地内累计发现新增或规模扩大人类活动问题4547个,通过多轮现场核实,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05%,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的生境。同时,多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打击行动,有效震慑和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出台了《建立健全全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的行动方案(试行)》,建立了珍稀濒危物种部门联动保护机制。

五是开展宣传。我省充分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时机,借助网络、电视等多种宣传平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法律法规等科普宣传,营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在我国云南昆明召开,对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动三项工作:

一是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2021-2022年计划用2年时间,在长江干流湖北段选取黄梅、新洲、蔡甸、监利、江陵、点军、夷陵7个县市区实施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工作,调查区域内长江干流的长度占长江湖北段近30%,此次调查将为未来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提供支撑。

二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着眼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为契机,选定黄冈市罗田县、十堰市丹江口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探索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监管工作流程和责任追求体系。

三是稳步推进能力建设。着眼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推动建立重点区域和珍稀、极小种群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对违法人类活动及区域生物多样性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构筑自然生态保护安全屏障。

二、生态示范文明建设方面

2013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致函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湖北成为党的十八大后第一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8年来,湖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省”,持续推进“五级联创”,生态省建设取得阶段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十堰市、襄阳尧治河村、丹江口市)3个,累计命名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0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个。累计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县)32个、省级生态乡镇620个、省级生态村531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湖北是生态大省、江河大省、湖泊大省、山林大省、产业大省、人文大省,自然资源丰富,产业基础扎实,历史文化璀璨,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但与此同时,发展不够仍然是湖北最大的实际、最突出的矛盾,发展与保护仍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集中精力协调处理好的重大问题。

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提出,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省建设,就是要通过“保底线、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树亮点、依法治”的路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最终建成美丽湖北。湖北建设生态省,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湖北的具体体现,是落实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抢抓发展机遇、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具体行动,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湖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湖北推进生态省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生态立省,强化战略引领。省委、省政府在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提出了生态立省的重要战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深入开展生态省五级联创,倡导推广绿色消费,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2018、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均要求要“深入开展生态省五级联创”。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立省”已经成为湖北正在深入践行的省级发展战略。

二是优化顶层设计,建立科学路径。经生态环境部论证,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2014年11月,省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湖北生态省建设提供了科学完备的顶层设计。《纲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省级示范区的重要目标,明确了湖北生态省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2014-2015年为启动建设阶段,2016-2020年为攻坚克难阶段,2021-2025年为深入推进阶段,2026-203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

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约束。省环委会每年将《纲要》重点工作部署按“五化工作法”(即工作项目化、任务清单化、时序流程化、推进制度化、落实标准化)进行细化,印发生态省年度重点工作方案。目前已连续6年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方案,明确地方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年度任务,有力推进了生态省重点工作实施。每年年终,省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市州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结果报请省政府同意由省环委会通报全省。考核结果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点名道姓。截至2020年底,已连续6年开展考核通报,取得较好效果。

四是实施重大工程,攻坚突出问题。实施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累计完成217家“三磷”企业环境问题排查、115家问题企业整改。完成405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在全国率先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航测任务,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推动3220个问题整改落实。大力实施留白增绿,修复岸线生态,取缔长江干线非法码头1787个,腾退岸线149.8公里,长江岸滩岸线生态复绿856万平方米,长江两岸造林绿化75.4万亩。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214个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销号,累计完成五大湖退垸(田、渔)还湖212.5平方公里。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圆满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省级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显著,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覆盖率为41.75%,农药施用量、化肥施用量连续7年实现负增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累计131家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新(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28家,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154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86万吨/日。

五是注重宣传引导,促进共建共享。设立了省政府环保奖。将生态省建设氛围营造纳入省内主流媒体宣传计划,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中央和省主要媒体播(刊)发各类宣传报导60余篇(次),制作专题宣传画册一套、专题片3个。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成功推选四名志愿者当选全国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积极开展绿色年度人物、中国生态文明奖推选,武汉绿色江城环保服务中心、劲牌有限公司获得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奖。持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家庭)等绿色创建行动。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在全省各地享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提升。

熊习岸:感谢陈再达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湖北省政府网:我省生态省建设存在哪些短板弱项,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陈再达:感谢您的提问。当前,我省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差距不足。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全省重化工产业相对集中,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任务依然繁重艰巨。又如,我省水气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依然很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还不理想。再如,全省创建成果地域不平衡仍然亟待破解。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增强生态省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抓细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群众认可、全省满意、中央放心的良好工作成效,交出美丽中国的合格湖北考卷。

一是进一步完善生态省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完成《纲要》中期评估,完成《纲要》修编并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审议通过。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开展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及细则、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省级生态乡镇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办法及细则等系列规范的修订完善。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生态省建设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在现有“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基础上,探索加大资金引导和支持力度。

二是进一步补齐生态省建设突出短板。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助推产业结构、资源能源利用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共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以及区域协同治理,统筹推进“三水共治”,强化土壤环境质量分级分类管控,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基础环保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巩固生态省建设“细胞工程”,加强对已创建地区的成效监管,将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有效衔接,严格把控创建质量,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三是进一步营造生态省建设良好氛围。加强对地方宣传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支持各地特别是已获得命名地区加强本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过程和经验的凝练,努力形成“地方模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亮点和特色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示范区创建宣传教育活动,以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打造出更多、更好生态文明建设典范。研究制定并出台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传方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机制化、常态化。积极探索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验交流会,加大经验交流和公众宣传力度,使交流会成为各生态文明试点地区交流经验和探讨推进方式方法的重要平台。

谢谢大家。

湖北日报:我国即将在昆明举办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的高度认可,刚刚发言中也提到了将重点推进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请问能否介绍下我省下一步如何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

蔡俊雄:感谢您的提问。

针对我省生物多样性本底不清的现状,省生态环境厅将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与评估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计划今年启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试点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科学设计,多措并举合力实施。具体要做好“三个建立”,包括:一是建立详细的调查工作行动指南,省级层面将编制形成《湖北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建立调查工作纵横联动机制,横向上,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调查评估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纵向上,则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三是建立调查评估工作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对标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做到全省调查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以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我们将重点聚焦长江干流的重点区域,优先选取位于长江干流两岸且自然保护区分布多、生物多样性资源相对丰富的县(市、区)开展调查。已初步选定了宜昌市(点军区、夷陵区)、荆州市(石首市、监利市)、武汉市(蔡甸区、新洲区)、黄冈市(黄梅县)4市7县(市、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调查区域涉及的长江干流占长江湖北段总长约30%。此次试点工作结束后,还将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工作。

三是分类调查,全面系统摸清底数。此次试点将从两个层次同步开展调查评估:一个层次是开展涵盖高山、丘陵、平原、河流、湖泊、湿地、城市等7类典型区域的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评估,另一个层次是开展涵盖陆生高等植物、陆生哺乳动物、鸟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鱼类、浮游生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及大型真菌等10类生物的物种多样性调查评估,力求全面掌握我省长江干流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情况。

四是总结凝练,深化成果转化应用。及时对试点工作成果全面整合和集成凝练,编制发布我省第一批湖北省生物物种名录和湖北省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指引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方向。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长期野外观测和科学研究工作,加快建立我省生物多样性观测与研究网络,同时谋划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成效研究评估、推动我省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等工作。

楚天都市报:请问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哪些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宋柏谦: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了蓝天、碧水和净土三大保卫战,在地表水、空气、土壤三大环境要素方面开展了大量的例行和专项监测工作,为保障三大战役取得阶段性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除此之外,我们在生态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开展生态质量遥感监测。每年,对全省、各地市州、各县市区三个尺度的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一次评估,得出全省及每个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EI值),该指标是反映生态环境对人类生存及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适宜程度的一项综合性指标,现在也是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创建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二是开展“两湖两库”水生生物监测。我们从“十二五”开始每年对洪湖、梁子湖、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四个重要水域开展水生生物监测,通过持续监测基本掌握了这些重要水域的水生生物多样性状况。监测结果显示,“十二五”以来,两湖两库流域共计监测到浮游植物142种,浮游动物112种,底栖动物29种。这些水生生物物种均为长江中下游常见物种,两湖两库生物物种丰富度较高、多样性总体良好。

中国环境监察杂志: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成效如何?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昉:感谢您的提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提高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投入专项资金约50亿元,建成污水管网1.27万公里,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4.2万套,收集处理规模达到59.31万吨/天,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0.15%。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状况、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水与改厕工作统筹推进等情况,初步建立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基础台账。

二是编制专项规划。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印发了《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2)》、《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各县(市、区)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力争实现县级层面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三是因地制宜开展治理。综合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自然条件等因素,推荐选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治理模式路线,量力而行,分类分步推进,杜绝盲目照搬城市模式。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就近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距离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居住偏远分散、人口较少的规划保留村庄,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就地就近实行农田利用。

四是有序推进设施建设。顺应村庄演变趋势,按村庄类型、人口、布局的不同,重点治理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类型村庄,优先治理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区域、三峡库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实践不断积累经验,集中连片推进,带动整体提升。

五是强化调度紧盯督导。做好工作督导,定期调度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严格目标管理。加强评估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畴,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细则》,采用市县自评、省级核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县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鼓励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问题、督促整改。

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方面,要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污水治理和改厕、黑臭水体整治的统筹协调,持续提升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完善运行管护体制机制,制定运行管理办法,保障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可持续发挥环境效益。

主持人熊习岸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