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边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覃志刚违规套取退耕还草补助资金问题。

在实施2015年退耕还草项目中,覃志刚将村集体和少数农户的空荒地(包括荒芜的耕地和荒山),安排以村干部家属和后备干部的名义申报,共套取退耕还草补助资金85294.80元,其中70794.80元用于村级其他支出。2021年4月,覃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兴山县峡口镇杨道河村原党支部组织委员、村委会治调主任高应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部分农户重复享受搬迁政策问题。

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在杨道河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光伏扶贫搬迁工作中,高应锋明知部分农户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仍在上述农户拆迁补偿费清单上签字,导致上述人员重复享受搬迁政策。2021年3月,高应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大村村党支部委员张华违规承接危房改造项目谋取私利等问题。

2017年至2019年,张华在具体负责大村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以其经营的劳务服务经营部名义,在该村承接25户危房改造工程并获利1.23万元。同时,张华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村集体资产问题(折合资金1200元)。2020年12月,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清退、整改。

远安县洋坪镇徐家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炯违规套取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7年底,徐炯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房屋的名义,采取签订虚假协议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19200元,用于村级其他支出。2021年2月,徐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夷陵区东城实验区郭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华在征迁安置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邓华在担任郭家湾村委会主任期间,在2012年、2018年该村征迁安置房分配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决策,导致出现部分农户不符合安置条件、回购款计算错误等问题。2021年3月,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是违规套取资金,有的是不正确履行职责,有的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推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惩治基层“微腐败”的高压态势,找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