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王远鹤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远鹤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各地各部门要心怀“国之大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严肃性,坚决克服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彻底等问题,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突出标本兼治、追根溯源、系统施策、靶向治疗,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王远鹤要求,要紧紧围绕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清查,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线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抓紧制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领导清单、时限清单,做到对标对表、清单化结账;加强对反馈问题的研判督办,及时组织“回头看”核查已交账整改问题和信访交办件;及时公开整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整改。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任务完成到位,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王远鹤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加快形成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盘棋思想,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不断强化保障措施,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实现“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根本转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良锋主持会议,副市长谭海华,市政府秘书长魏朝东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