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确保乡镇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我市大力推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促推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改由长江、洈水水库替代,且正常服务群众安全饮水。经省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同意,我市对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予以撤销。这是我市首次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调整。

撤销的13个乡镇水源保护区分布在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三地。其中,荆州区5个,分别为弥市镇的长江1#—荆州市福达水务有限公司、虎渡河1#—荆州市福达水务有限公司、长江2#—弥市第二自来水水厂、虎渡河2#—里甲口供水站和李埠镇的沮漳河—李埠自来水厂水源地;江陵县4个,分别为沙岗镇的江陵县沙岗中心水厂、白马镇的江陵县洪涛水厂、三湖管理区的荆州市三湖水电管理所和六合垸管理区的江陵县六合垸自来水有限公司;松滋市4个,分别为涴市镇的长江1#—东风闸水厂,沙道观镇的地下水1#—米积台水厂、地下水2#—沙道观集镇水厂,洈水镇的洈水河2#—花园洲水厂。

水源地撤销前,为确保服务范围内24万余名群众安全饮水,江陵县、荆州区、松滋市积极实施集中连片供水,除洈水镇新的饮用水水源来自洈水水库外,其他乡镇新的饮用水水源全部来自长江。

据悉,撤销荆州区、松滋市、江陵县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我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留至107个,后续还将持续深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

(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刘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