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潜江市成功入选。

   自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突出用水提效,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建立健全长效节水机制,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开展城区水系连通、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兴隆河生态绿道三大亮点片区专项水系建设,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改善。

   据了解,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和水利部工作部署,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近年来,节约用水的理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19年和2015年比较,我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40%左右。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夯实了我市节水管理基础,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