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非法占地、无环评手续,黄冈市罗田县多家碎石厂两次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点名,都未能停产整治。近日,白莲河乡多人被约谈。

两次环保督察点名都未停产

9月4日,黄冈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其中反映,钢泰碎石厂无环评手续,噪音、灰尘污染严重,两次中央督察组要求停工都没停产;刘春梅碎石厂、郭春林碎石厂、香木河村石材加工厂三个厂都无环评手续,物料及加工区均未覆盖,无灰尘防治措施,噪音污染严重。

钢泰碎石厂位于罗田县白莲河乡李家垸村,以李家垸村4家石材加工企业产生的边角废料为原料,设计年产碎石10万吨、石粉5万吨。

刘春梅碎石厂,位于罗田县白莲河乡大坳冲村;郭春林碎石厂、香木河村石材加工厂,位于白莲河乡香木河村。以上三家石材厂均主要从事石材加工、销售。

1家碎石厂环保未验收

白莲河示范区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经调查,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3次反映钢泰碎石厂无环评审批手续,粉尘和噪音污染严重。2018年11月,原罗田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处罚款6.028万元。

2019年5月,罗田供电公司对其采取断电措施。2019年8月,钢泰碎石厂因环保设施整改调试,临时恢复供电。2020年5月,该厂为确保汛期安全,对堆积的大量石材边角废料进行破碎转运,在加工中产生了噪音和粉尘污染。2020年9月,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对该公司采取了停电措施,责令其完善相关手续。

今年6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对该项目批复环评。钢泰碎石厂配套建设了3000平方米防尘、降噪钢构厂房、脉冲布袋除尘器,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今年8月27日,该公司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目前正组织验收监测。

3家碎石厂无证非法生产

2020年8月,刘春梅碎石厂在未取得土地、环评、安评等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白莲河乡大坳冲村三组、四组集体农用地22.4亩,用于碎石加工。目前,该厂建成两条移动式碎石生产线和一条固定式碎石生产线,非法生产,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2010年6月,郭春林碎石厂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的情况下,占用白莲河乡香木河村处林用地908.19平方米;同年10月投产,目前建有280平方米钢构厂房、两个50立方米污水沉淀池。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

2007年7月,香木河村石材加工厂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的情况下,占用白莲河乡香木河村处耕地、林地2698.52平方米,建设石材加工厂;2008年5月完工并投产,现建有400平方米封闭厂房、300立方米污水沉淀池。该项目未办理用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

白莲河乡多人被约谈

近日,白莲河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责令钢泰碎石厂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因刘春梅碎石厂、郭春林碎石厂、香木河村石材加工厂不符合白莲河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区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对三家石材厂依法立案查处;同时,白莲河乡政府支持引导三家石材厂搬迁至白莲河乡覆钟地石材集中加工区进行安置。

近日,白莲河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已约谈白莲河乡党委副书记郭建忠,并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部、白莲河乡政府通报批评,白莲河乡纪委已约谈白莲河乡李家垸村委会主任徐安心、大坳冲村委会主任刘合林、香木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蒲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