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女士家露台的部分铝材被强拆
9月12日,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一起执法引来争议,该执法局在未下达违建拆除通知书的情况下,翻墙入室将一户业主搭建的违章建筑拆除,而该小区其他住户的同样违建却仍然保留,让该业主质疑城管部门选择性执法。9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介入调查时,该综合执法局表示,其它违建将会陆续拆除。
今年50岁的卫女士是黄石人,早在多年前,其在鄂州花湖香格里拉小区嘉谷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虽然价格比其它的楼层要贵一些,但当时看中的是有前后露台。”卫女士介绍,虽然她购买的是一楼,但有地下车库,一楼前后有60平方米的露台。因为在黄石城区上班,购买后,该房一直没有装修。小区其他的住户搬进入住后,开始将前后露台进行了利用,有的住户甚至搭起了阳光房。
今年4月,卫女士开始装修,遂请了装修公司进行设计。同时,卫女士也对前后露台学着左右邻居一样,计划用玻璃搭起阳光房。但在对阳光房施工时,却遭到了花湖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前往阻拦,对方表示其露台搭建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因此,卫女士便在7月份就停了下来,一直没有动工,并向小区物业和社区提供了左邻右舍和楼上住户签字同意的申请,而物业和社区均表示此事不属于他们管。
9月12日下午,卫女士发现其前后露台上的铝合金框架遭人为破坏,便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调查才明白,原来当天城管部门对该处建筑进行了拆除。
“这一排所有的业主都搭建了,为何轮到我家就成了违建?”卫女士认为,城管部门没有下达拆除违建通知书,擅自翻墙入室,暴力对其建筑进行了破坏,导致一些铝材被损毁。这是典型的选择性执法!”卫女士说,就在不到一个月前,其旁边一户业主对露台进行了改造,城管部门并没有干涉。
极目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卫女士前后露台上堆放着部分建筑材料,用来搭建阳光房的铝材多处被砸毁。在该小区,除了一些没有装修的空房外,有约80%的业主对前后露台都进行了改造,有的搭建的是玻璃屋顶,有的甚至用玻璃进行了全封闭。
“不存在针对她一家,所有的违建我们都会拆除。”花湖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一张姓负责人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卫女士在搭建阳光房时,遭到了楼上住户的举报,所以他们便出面进行了阻止。因为卫女士家的违章建筑是现做的,该执法局不需要提供违建限期拆除通知书,可以直接拆除。对于翻墙入室执法是否合法,张某表示,当时执法人员前往拆除时,是在社区和物业人员陪同下进行的。
“其他家的是历史遗留问题,将走法律程序限期拆除。”对于该小区存在有10多年的阳光房,其他业主为何没有拆除等问题,张某解释,该执法局已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按法律程序,要求各业主限期拆除。但其并没有正面回答限期拆除的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