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所长,公司网站打算上一个新产品宣传,用词方面可以把下关吗?”
9月13日,咸宁新松模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庆堂,找到嘉鱼县鱼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段善良。
罗庆堂之所以这么在意宣传用词,是因为上个月一起投诉。
8月上旬,其公司网站宣传用了“各大建筑工地指定使用”表述,被人投诉虚假宣传。
罗庆堂表示,公司在嘉鱼生产经营20多年,大部分客户都是老客户,产品确实在各大工地使用,认为不存在虚假宣传。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地市州层面率先联合司法部门,升级扩容出台了《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罚清单(2021年版)》,按照鼓励创新、创业的原则,将原来50项内容扩容至102项,在违法主体积极配合、及时整改的前提下,不予行政处罚。
据此,鱼岳镇市场监管所让罗庆堂提供客户合同资料,以证明其所言。罗庆堂十分配合,拿出的资料充分而详实。嘉鱼县市场监管局法规股研究,认为其行为属于50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之列,决定对其不予处罚。
“如果不是柔性执法,提供‘容错’支持,我们将面临大约20万元罚款,关键是公司征信会受到很大影响,对经营是很大的打击。”罗庆堂说,这次也敲响了警钟,将更加注重规范经营。
提起免罚政策,嘉鱼县大岩湖畔农家乐负责人龚子超也有同样感受。今年7月,其农家乐菜单上有一道菜叫“野生甲鱼”,被人投诉到了陆溪镇市场监督所。调查中,市场监督所发现甲鱼并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获取,而是来自该村一养殖户的鱼塘,念其初犯,决定对其免于处罚,只要求他对菜单进行整改。
咸宁市幸乐食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生产的“肉粉松卷”标识上存在瑕疵,产品实物表面上有白芝麻,但配料表中未标注,在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前提下,当事人及时整改,并提供了该批次肉粉松卷检验合格报告,咸宁市依照“免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该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对首违、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实施不罚或减轻处罚363件,2019年以来共查处案件总数3512件,实施不罚或减轻处罚占比10.34%,减免总金额57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