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州市招商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招商水平,荆州市招商系统拟公开招聘和选聘23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121名(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10名,中心城区59名,县市52名),选聘111名(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16名,中心城区31名,县市64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热爱招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适应高强度的工作或长期出差。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招聘方式。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招聘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

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发布为准。

(2)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1日9:00起,截止2021年10月9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同步缴费,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10月9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详见岗位一览表)。

(3)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日9:00—10月9日24: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

准考证下载: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4日9:00—10月16日9:00期间,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1-7039。

(4)笔试

笔试时间:10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采取公共类考试科目,不设岗位区分。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进行岗位核减,笔试照常进行。

笔试成绩将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8日9:00—17:00,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纳入资格复审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面试公告可登陆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县市区及功能区(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下同)面试公告可登陆各县市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若有考生因弃权或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岗位无差额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7)体检、考核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聘用管理

1.对考试、体检、考核全部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gzhou.gov.cn/)进行公示。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选聘

本次选聘工作中,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选聘16名,荆州区招商部门选聘6名,沙市区招商部门选聘10名,江陵县招商部门选聘17名,松滋市招商部门选聘15名,公安县招商部门选聘10名,石首市招商部门选聘2名,监利市招商部门选聘12名,洪湖市招商部门选聘8名,荆州开发区招商部门选聘15名。现将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选聘公告公示如下(县市区及功能区选聘公告可登陆各县市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和长期出差。

3.热爱招商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有招商及相关经历、特长的在编人员。

5.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现任科级职务(包括具有相应的职级职称)或有两年以上招商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7.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单位为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其中之一)。

8.符合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因贪污、挪用、行贿受贿、泄露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和方式

1.个人报名。报名者需提供的证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单位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④编制卡复印件;⑤所在地招商部门或所在单位的推荐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10月4日,每日8:30—17:30。

报名方式:在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305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雷晓敏,联系电话:8815888。

2.资格审查

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对选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予参加选聘。

3.面谈

市招商促进中心牵头组建面谈工作专班,与报名人员一一面谈。面谈工作专班集体讨论提出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面谈时间为10月7日以前。

4.考核

市招商促进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组,对拟选聘对象进行1:1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时间为:10月8—10日,考核结果报市招商促进中心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或调入人员名单。

5.聘用管理

拟聘用或调入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结束后,到市招商促进中心机关或二级单位安排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及时办理聘用或调入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由荆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及各县市区(功能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和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或面谈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相关人员注意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身体状况,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5.本次公开招聘和选聘的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由市县两级招商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