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二十一号)》,对武汉理工大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三期)(第1包、第2包)被投诉事项做出公开答复,认定该项目第2包中标结果无效,并责令代理机构就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的问题进行整改。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年7月5日信息显示,武汉理工大学智慧教室建设(三期)第2包中标(成交)金额为110.058万元,供应商为湖北永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货物名称为多媒体教室智慧化改造设备,货物品牌为索诺克等,货物型号为SNP-EX530C等。
附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二十一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Z-21090506-211261
二、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三期)(第1包、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高义博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洪山区珞狮路425号武汉南国雄楚广场主题家居馆A41512号
被投诉人1:武汉理工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被投诉人2: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相关供应商:湖北永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永信科技公司)
地 址:洪山区珞南街卓刀泉185号K12艺术中心三楼310室(仅限办公)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2.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缺乏具体内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3.中标供应商永信科技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指标要求,存在参数造假问题,代理机构否定投诉人提出的质疑内容,采购人与永信科技公司串通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第2包中标结果无效。
责令代理机构就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的问题进行整改。
财 政 部
2021年9月29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