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意气风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11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湖北省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0月12日与省委、省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毛有丰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湖北省委书记应勇主持对接沟通会并讲话。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介绍湖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关情况。

毛有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些都彰显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应勇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统计局长期以来对湖北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近年来,湖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统计改革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引导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追求实实在在的投入、实实在在的增长,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此次统计督察,是对湖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检视,是对湖北统计工作的把脉问诊,是对全省干部作风的深刻检验,湖北将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统计督察工作,坚决完成好这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自觉服从国家统计督察工作安排,做好服务保障,坚持实事求是,严肃工作纪律。对督察组反馈意见,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创新统计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统计支撑。

王忠林介绍了全省统计工作有关情况。他说,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着力推进中央统计决策部署落地;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推动统计成果高效运用转化;坚持用改革办法推进统计现代化,着力提升省域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统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将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力完善统计长效治理机制,以高质量统计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11统计督察组将对湖北省开展为期12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27—86602334;举报信箱:湖北省A117号邮政信箱;举报电子邮箱:2021tjdc11@stats.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1年10月12日—10月23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8﹕30。

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湖北省领导李乐成、郭元强,武汉市市长程用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